“楼道的灯坏了三个月了,物业也不管不问,这是彻底要摆烂了吗?”

这些年,有关于物业光拿钱不干活,质价不符的吐槽,似乎越来越多。

于是有了越来越多业主萌生了全面取消物业的想法。

这一期咱们就来了解一下物业到底能不能全面取消,以及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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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的“战争”根源:利益、权力与信任的三重崩塌

很多业主表示,自己对物业的信任体系已经崩塌,希望全面取消物业,其根源还是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 质价不符,收费远远高于服务的质量

深圳某个公寓的业主@长青说:

每月的物业费高达33元/㎡,实际上,服务还不值10元/㎡的水平。小区连消防设施损坏都要业主自费维修,公共区域的东西损坏,哪怕是一个灯坏了,都要一两个礼拜才能修好,这种差强人意的服务意识,直接引爆业主集体拒缴。



2.、物业费流向不知所终,公共收益被私吞

民法典规定,物业必须公开收支明细,公共区域的收益归业主所有。

但现实中,80%的小区物业账本都是一笔糊涂账,有没有公共区域收益,最后收支都是平衡的,让人不得不怀疑。

江苏某法院就审理了一项物业公开收益的案子,结果发现,该小区电梯广告年收入高达百万,业主却从未见过一分钱。甚至该物业还将电费差价、停车费包装成其他的项目,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割韭菜。



3. 物业违法手段催收

民法典有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以停水,停电等违法手段来催缴物业费,如果物业停水停电导致业主损失,物业还得赔偿。

然而现实中,依旧有物业顶风作案。

比如长沙某小区业主因为拒绝缴纳物业费,门禁卡被禁用,甚至家里的水电也被切断了,这简直把业主当成了“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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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定了:这5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公共收益:

小区里面的电梯广告收益,停车费收益等等,这些都必须全额公示。

而且正常来说,这笔收益剔除了相关的费用,剩余都应该归业主所有。

比如江苏高院某案例,某小区一年广告费用超过上百万,业主可以要求按比例分成,或者剩余的收入用于抵消物业费。



2、能源费分摊明细

按照相关的规定,水电公摊一般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10%,如果违规加价,业主就可以拒缴这笔钱。

据说此前就有案例,某物业电费加收超过了20%多,最后,业主集体拒缴,并起诉物业,最后判定物业罚款1.4万,并退还超额部分给业主。



3、物业费收支明细必须公布

正常来说,按照规定,物业必须公布员工的工资设备,维护保洁,绿化等等,每一项支出,如果不公布,业主有权要求公布项目明细。

北京某小区业主,联合15%业主发起书面查询,要求物业提供近三年电梯广告合同扫描件,发现32万元收益未入账,最后法院判决物业双倍返还差额部分。



4、维修资金使用记录

物业的每一笔维修费都必需附合同、发票、验收报告。

长沙某物业,因虚报维修费被罚数万元,业主成功追回损失。



5、违规多收物业费:

正常来说,物业费都有各地规定的标准,超过一定的标准,业主有权要求退回。

比如南昌某小区物业公司,正常应按1.65元/m2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但是实际收费标准却是1.7元/m2,总共多收26万物业费。

违规多收物业费的违法行为被查属实,最后要求退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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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物业的“三大武器”

1、知情权诉讼

上海某小区业主通过起诉要求公开物业费支出,法院一旦判定公开,物业若拒不执行,就可强制执行并罚款。

2、集体诉讼

南京某小区300多户业主联合起诉物业违规收费,最后,法院判决物业退还超收的款项近百万元。

3、更换物业

民法典规定,只要2/3业主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四川某小区委员会通过招标引入新物业,服务费降低20%,服务品质还更高了。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提供服务,一个为服务买单。

如果物业仍活在“光收钱不办事”的旧梦里,终将美梦破灭,导致在行业走向绝境。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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