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设下消费陷阱。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聚光灯下,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被一一曝光。今天罗小法要讲述的,是一起围绕 “不老药” 展开的消费维权故事,看罗源法院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筑牢消费者权益防护盾。



  张某长期遭受失眠困扰。一日,他在浏览网页时,一则“NMN,助您青春永驻,告别年龄增长带来的困扰,改善睡眠质量”的帖子抓住了他的眼球。渴望改善睡眠和延缓衰老的张某,按捺不住好奇,随即通过淘宝搜索相关产品,购买了三瓶日本原装进口某品牌胶囊,共花费16199.9元。


  然而,多次服用胶囊后,张某并未感受到任何效果。他仔细查看产品,竟发现该款胶囊无在华注册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关键信息。感觉受到欺骗的张某,担忧自身健康遂要求淘宝店铺退货退款,但店铺以“海淘货物一旦出售不能退款”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请求,后张某经过网络搜索,发现在我国境内,NMN不能作为药品、保健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为维护自身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张某将淘宝店铺起诉至罗源法院,要求店铺“退一赔十”。


  诉讼过程中,店铺方认为

  张某主张“退一赔十”需满足三个条件:证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证明自身因食用该食品受到损害、证明店铺主观上明知产品不符合标准仍售卖。店铺坚称张某无法举证其因食用购买的胶囊受到损害,也无法证明店铺在主观上是明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进行售卖,遂拒绝支付赔偿款。

  法官向店铺释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发布的《关于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的函》明确,NMN在我国未获药品、保健食品等许可。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该条款的惩罚性赔偿不以实际损害为要件,故张某的诉求于法有据,店铺应该进行赔偿。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的法律讲解和类似案例分析,经营者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同意对首件商品进行十倍赔偿,其余商品退货退款。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张某也袒露了心声,其之所以诉请全部商品“退一赔十”是基于淘宝店铺最初不同意退货退款且态度恶劣,现淘宝店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于是同意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张某退还全部胶囊,淘宝店铺支付赔偿款并退还全部货款共计7万余元。


  本案的妥善处理彰显了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方面的关键作用。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不老”“抗衰”等诱人宣传,务必保持理性,谨慎消费,仔细甄别产品信息。同时,告诫经营者,诚信经营是立足之本,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供稿部门丨民事审判庭

  本文由罗源法院办公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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