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在祥和广场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并结合典型案例,解析如何通过绿色消费维护自身权益、减少环境负担。现场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绿色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3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内容涵盖垃圾分类、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等多个领域。

此次宣传既强化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又深化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进一步推动形成“权益保障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社会共识,为构建绿色低碳、和谐共生的消费环境注入新动力。

(杨哲)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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