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平安出行的基本常识,可是有些人呢,总要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查处酒驾过程中就遇到一位酒驾+无证的“钉子户”,五年内竟然四次无证、三次酒驾,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案例详情:

2025年2月17日13时40分许,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内省道S305回民小学附近路段开展执法行动时,发现不远处一辆蒙G****0号牌白色越野车加速转弯冲进路边的修理厂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面对民警询问该车驾驶人杜某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在民警反复劝说下才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以及医疗机构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均为87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一位办案民警在反复观察杜某后觉得很熟悉就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去年被抓过啊,我看你这么眼熟呢?”此时杜某也认出了民警,坦然承认:“是你去年抓的我嘛!去年夏天抓的,我被判了两个半月,刚放出来没几个月!”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杜某曾于2020年5月28日在科左后旗第三中学附近就因无证驾驶被科左后旗警方处罚过,同年8月24日杜某在库伦镇中心街附近又因无证驾驶及醉酒驾驶(血检结果为129mg/100ml)被库伦警方再次处罚,2024年9月25日在库伦镇五岔路口第三次因无证驾驶及醉酒驾驶(血检结果为180mg/100ml),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半月。这次又因酒驾被查。目前,该案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 │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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