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现向您宣传普及邯郸市居住证办理及出租房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无论您是扎根邯郸的新市民,还是房屋出租人,了解政策、遵守规定都是共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责任。

一、居住证:您的“同城通行证”,福利多多!

(一)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三天以上的应当申报暂(居)住登记;2.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80天以上,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享有的权益:

1.教育服务:子女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办学校申请就近入学;2.医疗保障: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就业扶持:可申请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4.交通便利:办理公交优惠卡、驾驶证等;5.持证落户: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在居住地(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二、出租房屋: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

作为房屋出租人(房屋中介机构)或承租人,您需知悉以下规定:

(一)出租人(房屋中介机构)应遵守的规定:

1.备案责任:出租房屋需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备案;2.安全要求:确保房屋符合消防、治安安全标准,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3.如实报告: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承租人应遵守的规定:

1.要求出租人(房屋中介机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备案凭证;2.发现安全隐患(如消防通道堵塞)可向社区或派出所反映;3.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4.不得随意转租。

(三)违规后果:

1.出租人未按规定备案:最高处500元罚款;2.房屋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备案:最高处1万元罚款;3.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或知情不报的,出租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关注“邯郸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冀时办”APP进行自主申报;2.线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2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3.出租房屋登记,需携带房屋产权证明和房主身份证件。

四、温馨提示:安全第一,诚信为本!

1.无论是房屋出租人或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都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选择正规中介或直接与房主签订书面合同,避免“黑中介”陷阱。

市民朋友们,居住证是您融入邯郸的“金钥匙”,合法出租房屋是城市文明的“奠基石”。让我们携手遵守规定,共享便利,共同打造平安、和谐、家居的邯郸!

邯郸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来源:平安邯郸,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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