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东鹏 通讯员 杨理想
清晨五点的驴肉老汤锅咕嘟作响,案板上的“驴肉”红白相间纹理诱人,“河间驴肉火烧”店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谁能想到,这香味扑鼻的驴肉竟然是“偷梁换柱”的产物?狡猾的店主葛某将价格较为便宜的马肉,裹上驴肉的“画皮”登上百姓餐桌。
“这驴肉越吃越不对劲!”消费者的投诉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当执法人员来到葛某餐饮店后厨,大批未处理的马肉赫然在目。
经查,葛某在新蔡县城区经营一家“河间驴肉火烧”店,生意一直不错。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更多利益,2022年8月-2024年9月,葛某经朋友介绍,从河北冯某处购买马肉,利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冒充驴肉售卖,累计销售金额70万元,非法获利14万余元,让无数消费者在不知情中“指马为驴”。
2024年10月23日,新蔡县公安局以葛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10月30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及时派员介入侦查,从侦查方向、证据固定、犯罪数额、事实情节等方面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强证据。
“马肉、驴肉都是真品,不是有毒有害食品”,葛某到案后一时想不明白,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认真对其释法说理,纠正了错误观念,葛某最终认罪伏法,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2月18日,新蔡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葛某提起公诉。
2025年3月8日,新蔡县人民法院以葛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并禁止其三年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的活动。
案结事未了,检察机关针对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餐饮行业从业者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深入市场、集市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联合相关单位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展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一块小小的驴肉火烧,承载的不只是人民群众的舌尖记忆,还有食品安全的底线红线。检察机关将会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该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