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为AI生成,与内容无关)
作者 | 邹成效
今天看到这样一起非常离谱的法治报道:
近期,荥经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公布一则案例:新郎高某某结婚大喜的日子,新郎“毒朋友”竟将1克冰毒当做“份子钱”。高某某拿到毒品后非常高兴,随即在婚礼上邀请其他“毒友”一起吸食。
公安机关掌握线索后,先后抓获5名涉案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治新闻的字数不多,内容却极其劲爆,这里简单聊一下这起事件里的法律问题。
1、新郎高某某肯定不是第一次吸食毒品,否则也不会有毒友离谱到用“冰毒”作为贺礼随份子,正经人收到这种“份子”,不当场发作已经是考虑到婚礼的特殊性,绝对不可能表示“非常高兴”,再在婚礼上邀请其他“毒友”一起吸食。
作为一名老公安,我在这里不禁对所有的准备进入婚姻殿堂的男生女生们一个小小的忠告,在打算和他(她)去领结婚证前,陪他(她)去一下当地派出所,当着你的面查阅打印一下个人犯罪、行政处罚、报警记录。
犯罪记录就不多说了,行政处罚记录中,如果存在黄(卖淫嫖娼)赌(赌博)毒(吸毒)方面的内容,或者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恋爱脑们还是要再想想,这张证是非扯不可吗?
此外,报警记录其实也能说明一个人的品性,如果作为报警有多次记录,那要关注一下,你的对象是否存在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如果作为被报警人有多次记录,那也要关注一下,你的对象为什么会总是被人针对。
总而言之,结婚前让对方带你去拉一下征信,查一下个人犯罪、行政处罚、报警记录,绝对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行为。
真的,妹子们,相信我。
2、这几个吸毒人员被行政处罚是跑不掉了,有的法律工作者认为,新浪高某某还涉嫌“容留吸毒罪”。
这一点我不能赞成,“容留吸毒罪”是指当事人实施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我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新郎如果将“毒友”邀请到专门为办婚礼所用的包厢内共同吸食毒品的话,可以认定为是“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毒品,因“一次容留多人吸毒”构成犯罪。
如果新郎在收到“毒品”份子以后,在婚礼大厅就和毒友们一起吸食,虽然婚礼大厅也是新郎向酒店租用,但还是具备一定的开放性,没有相应的私密性,所谓的“管理”比较松散,我认为不能认定为是“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也就不构成“容留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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