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公布喜讯,襄阳两级法院在2024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中成绩斐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官微“安商暖企在行动”专栏陆续推出专题报道,以更好服务保障我市“两资三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今天,推介南漳法院“探索‘执破融合’机制”试点经验。
2024年来,南漳法院坚持统筹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功能融合,积极推进“执破融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司法资源的更优配置推进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高效利用,充分发挥清理涉企执行案件、挽救经营主体的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探索“执破融合”的南漳经验。
解读·深刻理解“执破融合”的源动力
长期以来,执行工作与破产审理机制间存在壁垒,破产法官与执行法官信息、资源共享困难,“执转破”衔接不畅,“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矛盾较为突出。为改变这一困境,南漳法院深入研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破融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从改革背景、改革条件、改革预期成效三个维度全面分析,积极探索将“执破融合”作为深化执行案件前端治理的有效途径,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推动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做好“执破融合”改革工作,充分调研是关键。南漳法院认真总结前期 “优化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试点的成功经验,明确“执破融合团队”工作职责、“执破融合”机制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办案规则、考评标准,以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操作流程规范化、文书制作模板化、职责分工清晰化、考核表彰合理化。
探索·明确推动“执破融合”的着力点
强化队伍建设。按照“226”标准,南漳法院整合人才队伍,从执行局、破产团队抽调专员组建“执破融合”专业团队,即由2名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2名执行法官与6名辅助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执破融合”案件的甄别、筛查、企业破产原因识别、立案审查及审理工作,彻底打破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局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上的障碍,增强执破融合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南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破融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南漳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赋予“执破融合”团队成员及立案庭、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执行系统权限,完善破产财产线上查询、网络询价等功能,实现部门联动移送破产审查的平台信息共享。
“执破融合”团队可通过执行网络“总对总”线上查控系统,查看执行部门过往的查控信息,并可发起新的财产查控申请,提高破产案件清算效率。同时,设计完善“执破融合”案件移送表对涉执企业精准画像,分三类登记,拟破产清算类(红色)、拟破产重整类(黄色)、拟和解挽救类(绿色),实现因案施策。
优化程序衔接。推动“立审执破”一体化融合。立案庭在涉企案件立案审查阶段即对关联终本案件进行检索,若被告企业法人具备破产条件,与执破融合团队研判后及时引导原告申请移送破产清算审查。执行实施团队对办理执行案件中发现的“三无”(无财产、无人员、无场地)空壳公司线索,提交“执破融合”团队 “预审查”,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执行人可将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对于准备诉讼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直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南漳法院在办理襄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时,执行团队发现该公司涉及执行案件39件,诉讼案件16件,遂将该案推送至“执破融合”团队,经分析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分配债权,化解执行积案52件,化解债务2800余万元,妥善化解了群体性矛盾。自改革来,通过繁简分流, “三无”空壳公司快速出清。
加强联动协作。优化破产管理人工作机制。针对破产管理人在履职中可能存在债务人的厂房被非法占用、车辆等动产被他人恶意占有拒不返还、债务人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公司账簿等现实阻碍,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帮助管理人及时接管债务人财产。
行动·扎实推进“执破融合”的实践路
人民法院的目标是要办成“生病企业”的医院,但如何把医院办好、把破产审判工作抓好是重要课题。
南漳法院受理南漳某米业公司“执破融合”案件后,发现该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群体类型复杂,各方对财产处置的意见分歧较大,管理人多次提出变价及分配方案均未能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
南漳法院与破产管理人通过个别座谈、集体讨论等方式征求意见,具体磋商,最终确定采用实物分配方式进行资产分配,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法院予以确认。
该分配方案保障南漳农商行优先在老厂区实现抵押权,其他普通债权人按比例享有新厂区资产权利,分配后成立按份共有的合伙关系。具体实施时,由破产管理人协助债权人制定合伙人章程,辅导债权人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分配后的资产运营、管理及处置事宜。重大处置事项通过合伙人会议投票决定。破产管理人先代为管理运营,清偿完破产费用和职工债权后后退出,资产管理委员会自主管理。该方案打破了固有的货币分配模式,化解财产分配僵局,避免了财产贬值,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从谈“破”色变到“破”茧成蝶,南漳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上勇敢蹚出了新路子。下一步,南漳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执破融合”“小切口”改革,有机结合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为“僵尸企业”出清,过剩产能化解、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南漳法院王毅然
编辑:徐倩
审核: 王洪
终审:周俊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