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融媒 邵菲菲)“我们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缺斤少两,不进行消费欺诈……”近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金台区龙泉巷社区开展了诚信经营宣传活动,辖区50户商家签订了《信用承诺书》,承诺诚信文明经营。



为增强商户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台区龙泉巷社区开展了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分小组、按片区深入辖区的企业、宾馆、餐饮店、汽修店等场所,发放诚信经营守则和宣传彩页,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传递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文明经营理念,50名商户现场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努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意要想做长久,首先要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举办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今后我一定遵守今天的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商户李保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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