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呼我为

未来之城小区业主私自浇筑阳光井行为投诉

Q:

尊敬的龙湾执法局及相关部门:我是温州大道666号未来之城(如意里)小区的一名业主,之前曾于2024年10月通过浙里办平台就小区内部分业主未经规划部门审批许可私自浇筑阳光井(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当时,执法局给予了反馈,表示因小区外立面封闭,拆除机械难以进入,将待小区开放后统一进行拆除。

然而,时至今日(2025年1月),小区外立面已经全部开放,但私自浇筑阳光井的行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楼栋,如未来之城2栋02、04户型等,都进行了类似的浇筑改造。


资料图

这种私自改变建筑结构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建筑规划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美观及安全。

我深知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但作为业主,我们深感忧虑和不安。如果此类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引发更多业主的效仿,导致整个小区的建筑秩序失控。

同时,随着违规浇筑的楼栋越来越多,后续的执法工作也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因此,我再次恳请龙湾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尽快明确表态,确认私自浇筑阳光井的行为为不合规行为,并采取措施予以拆除。

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能够迅速行动,不要让违法行为继续蔓延,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安全。

同时,我们也建议执法部门在拆除过程中,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作,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遏制类似行为的发生。

A: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经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如下:(一)查明情况经核实融创未来之城建筑平面图,该小区2幢、6幢、19幢、23幢业主在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情况下擅自搭建住宅楼南侧采光井钢筋水泥平台并封窗装修,每户新增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

其中6幢、19幢、23幢为群体性违建,业主私下拉群协商,统一思想和口径,同步违章搭建、互相掩护、施工人员常闭入户门阻挠执法人员正常巡查和执法拆违。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23日与您取得联系,并核实和解释外部拆除的难度,您表示理解。

(二)处置情况2024年9月14日,执法人员陆续向违建业主发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自行整改。蒲州中队分别于2024年9月29日、30日,10月14日,10月18日,12月6日,12月13日,2025年1月10日组织7次拆违行动对2幢、6幢、19幢、23幢共计26户业主南侧违建采光井进行拆除。

同时,蒲州中队多次约谈物业要求加强内部巡查管理,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建议您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复时间

2025-03-10 1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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