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贾峰 通讯员 王黎敏
3月15日上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于汤阴人和公园广场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旨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经济犯罪检察部干警积极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检察职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面对群众提出的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消费疑问,干警们结合检察职能,耐心解答日常生活中的各类消费难题,比如“买到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理”“网络直播间虚假宣传怎样维权”等常见问题。干警们还特别针对真假难辨的带货直播间进行揭秘,提升群众的甄别能力,帮助大家筑牢消费安全防线。这种“接地气”的互动答疑,有效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与维权意识,普法成效显著。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不仅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社会反响良好。
未来,汤阴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保障民生福祉、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编审:孙喜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