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三明市检察院起诉的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三明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当庭达成调解。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运用“三个善于”理念指导司法办案实践成果,以个案公正积累司法整体公正,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的一个具体体现。
三明市检察院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指派检察员出庭宣读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就被告三明市三元区某刺青店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事实出示相关证据,并结合案情及社会公益损害后果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被告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认同,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检察机关、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对被告开展从业教育。
“通过日常办案,我们注意到部分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文身现象,特别是专门学校在矫学生文身比重高,且多为面积较大的图样。问及原因,很酷、耍帅、跟风大多是这些未成年人脱口而出的答案……”三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志杰这样介绍。
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一次文身可能成为一生之痛。为此,三明市检察机关发挥“麒麟未士”办案团队一体化作用,梳理全市涉案未成年人文身情况。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三明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侵害公共利益的三明市三元区某刺青店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合力,查实本案被告刺青店存在不核实年龄、或明知是未成年人依然为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问题。
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推动行业整治才是标本兼治的最优解。三明市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座谈磋商,促推共管共治,以检察履职实现“办案—震慑—治理—规范”的法律监督路径。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深刻教育,对于提升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标志着三明市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来源:三明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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