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检察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

近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检察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全国、全省刑事检察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振信心、统一思想、把准方位、固强补弱,推动扎实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会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通报了工作情况,指出了全市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条线在办案理念、案件质效、法律监督、检察管理、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新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培树品牌亮点等方面提出了2025年工作的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紧扣职能定位,强化新时代刑事检察思路理念引领。深刻领悟“三个善于”“两个回归”,准确把握刑事检察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充分履行各项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守正创新,严格依法办案,让办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评判。立足刑事办案基本职能,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与时俱进、因时顺势,加强理念更新、方法创新、管理焕新,加快推动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和宽两手都要抓都要硬都要准,更好落实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要深耕主责主业,切实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聚焦重点工作,依法履行职能,有力筑牢安全稳定发展基础。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突出“两项监督”重点工作,积极推进侦监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守牢司法公正的防线。要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检察案件。健全刑事检察领导指导机制,尽快成立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性、协同性刑事检察工作,促进各部门融合履职。优化刑事检察科学管理机制,主动融入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构建刑事检察数字赋能机制,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思维,推动提升办案质效。要坚持政治引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刑检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检察人员将检察业务与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紧密相连,推动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持续提升业务综合素能,通过专题培训学、考察交流学、跟庭观摩学、跟岗传帮学、个人加压学、问题倒逼学,加快补短板、提能力,力争在信息采用、案例采编、论辩比赛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提升工作影响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切实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安永功)

陇西县检察院开展开学法治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走进陇西县特殊教育学校、文峰镇乔家坪小学、牙河九年制学校,开展主题为“检护‘芪’花·‘未’爱同行”的开学法治宣讲活动。

在讲解预防校园欺凌时,检察官通过播放案例视频、开展互动问答等形式,详细阐述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严重危害,以及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应对方法,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网络安全方面,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分析网络犯罪的常见类型、危害,教导同学们如何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合理利用网络资源,远离网络犯罪。

此次“检护‘芪’花·‘未’爱同行”开学法治宣讲活动,是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未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检护‘芪’花·‘未’爱同行”活动,不断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同时,呼吁社会各界携手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青少年茁壮成长。(张晴)


为深入推动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多部门在城南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让平安守护更有温度。(杨小娟 摄)

安定区检察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暨防汛演练活动

近日,安定区检察院驻凤翔镇义安村帮扶工作队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统筹部署环境卫生整治与防汛应急演练工作,以“党建+服务”模式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抓动员。义安村帮扶工作队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工作的“红色引擎”。在动员会上,第一书记强调:“党员要带头冲锋,群众要广泛参与,将环境整治和防汛演练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试金石’。”会议明确分工,成立由党员、村组干部、志愿者组成的“党员先锋队”和“应急突击队”,并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的担当意识。

环境整治,共建宜居新家园。动员会后,工作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活动中,党员主动认领“责任区”,带头示范;群众积极响应,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治氛围。同时,工作队与镇村干部进一步宣传“庄前屋后”负责制度,推动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累计清运垃圾1吨,整治乱堆乱放点位10余处。

防汛演练,筑牢安全“生命线”。针对义安村地势,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模拟山洪预警、群众转移等场景。演练中,20名应急队员快速集结,按照预案分工,有序完成险情排查、转移安置群众等任务。演练后,工作队现场讲解防汛知识,切实提升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吴琪)

安定区法院:开展调解业务培训 提升法治服务素能

为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近日,安定区法院、区综治中心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及座谈会议,区综治中心道路交通调委会等7个行业调委会调解员参加了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主题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化解和法律适用,主要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的认定、人身损害赔付、赔偿金和车辆损失等费用的计算以及法律法规的适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同时以实际案例为例,通过采取一问一答的培训方式,就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调解技巧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享交流。

此次培训,让调解员们对法律法规有了更准确的把握,为今后更有效地开展交通事故方面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孙巧凤)

漳县法院召开审判态势分析会

为深入分析研判审判执行运行情况,全面推进审判质效稳步上升,日前,漳县人民法院召开1至2月审执数据分析研判会。

会议结合《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指标体系》和全省(市)法院质效指标情况,重点分析全院1-2月核心指标运行情况,明确优势指标及劣势指标,针对薄弱指标进行剖析。

会议强调,要强化目标导向,以数据指标为引领,精准锚定质效目标,通过研判月度数据,分析优劣势指标成因,并针对趋劣指标制定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审判效率与质量双提升。要深化数据研判,科学运用指标体系,着力解决数据反映出的短板,突出指标在查弱项、促提升中的作用。要严格督导问责,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落实落细阅核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要紧盯数据“晴雨表”,聚焦短板弱项,精准研判,发挥好审判执行“指挥棒”,为审判质效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审判质效提档升级。( 蒙娟红)

陇西县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

为进一步听民意、纾民困、解民忧,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近日,陇西县法院积极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

接访首日,该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走进信访接待室,现场接待来访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该院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案件症结与问题堵点、要点,与当事人面对面分析案件事实,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案情复杂不能现场解决的,“一把手”研判解决方案,限期督查督办,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到具体实践上,用心用情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访累,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处理好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诉求。( 杨莉)

岷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队伍组建筹备会

为培育新时代法治文化传播者,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组织县域内各中学团委书记和小学大队辅导员,召开“小小法治讲解员”队伍组建筹备会。

会议筹划以岷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品学兼优、表达能力强、热爱法治宣传的学生,组建“小小法治讲解员”队伍。同时,通过开展法治知识培训、法治演讲比赛等活动,逐步提升“小小法治讲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讲解能力。此外,以检察开放日、法治主题班会、主题团日等形式,将法治文化讲解与沉浸式体验相结合,邀请“小小法治讲解员”在基地内、班级中讲解法治文化、讲述法律故事、解说真实案例,用童言童语传递法治好声音,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力度,更具温度。

会上,各部门就“小小法治讲解员”的选任标准、培训方案、实践安排、管理模式及部门联动机制等内容展开详细讨论。此外,参会人员还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了解岷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 宋志龙)

临洮渭源两地检察院共促检察工作新发展

日前,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一行来到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工作交流学习活动,双方围绕多项业务展开深入探讨,并召开交流座谈会,渭源县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一行首先参观了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该中心在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案件线索等方面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成效。在“爱未园”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了中心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方面的举措。随后,他们还参观了检察听证室、远程提讯室以及法律宣传基地。在参观过程中,双方通过听取讲解和相互交流,对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在信息宣传、机关党建、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有了全面且深入的认识。

座谈会上,双方就各自院的基本情况、党建工作、宣传工作、品牌创建、检察信息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交流研讨。双方一致认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两院沟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这是一次实现“1+1大于2”的互学互鉴互补,也是一次难得的共研共思共创契机,下一步,双方将在此次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交流、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共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提升、再上新台阶。( 魏燕)

岷县法院开展“一张网”实操培训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一张网”实训的重要工作部署,岷县法院制定了《岷县人民法院“一张网”实操培训方案》,自3月4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一张网”实操培训,确保在平台上线前全员熟悉操作流程。

此次培训以甘肃省法官学院“一张网”培训班转播视频、省法院“一张网”培训视频及操作手册等为主要学习内容,采用“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结合访问“一张网”测试平台进行功能体验学习。此次实操培训要求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岗位需求,围绕业务流程、操作方法、常见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探讨。培训期间,干警们认真听讲,积极讨论,学习氛围浓厚。

下一步,岷县法院将严格按照《岷县人民法院“一张网”实操培训方案》,加强对“一张网”全流程操作的深入学习,不断提升干警对“一张网”系统的应用能力,确保平台高质量上线运行。(张力云)

漳县检察院:上好开学第一课 敲响法治“上课铃”

近日,漳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热辣滚烫”的开学法治课。这是漳县检察院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践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的生动实践,更是一次将法治理念深植青少年心田的“播种行动”。

检察官开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引,向同学们阐释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守护。他以“六大保护”为例说道:“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这六层保护网就像你们的‘金钟罩’,无论遇到生活困难、校园欺凌还是网络陷阱,国家永远是托住你们的力量。

为让抽象的法律条文更“接地气”,他结合办案经历讲述了一起真实案例:一名留守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误入歧途,最终在司法救助、社区帮扶下重返校园。“法律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但前提是你们要主动伸手抓住这份保护。”台下一片寂静,学生们聚精会神地聆听,沉浸在故事之中。

课后,大家簇拥着检察官提问。“检察官叔叔,如果网络上有陌生人主动找我帮忙,我该拒绝吗?”“遇到陌生人跟踪该怎么办?”……面对这些问题,他一一解答,并在学生递来的课本扉页写下:“心中有法,脚下有路——与未来的法治之光共勉。”(王雪亮)

临洮县检察院深入南街小学开展法治宣讲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氛围,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县政协委员身份走进南街小学,为全校师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

讲座中,该同志以“拒绝校园暴力 构建和谐校园”为题,围绕防范校园欺凌这一主题,结合近几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常见的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严重后果,并为同学们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自我防范措施,同时向全校师生介绍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要做法,呼吁同学们从自身做起,树立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学校开展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携手各方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范围,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李天贵)

临洮法院:房屋装修起争议 现场调解化纠纷

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现场勘察与调解下,原告不仅收回了装修款,还挽回了朋友情谊,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曹某某与被告任某某原本是好友,曹某某经营装修材料及从事室内装修业务。2019年6月,任某某找到曹某某,商议由曹某某装修其房屋,并从原告处购买了部分装修材料。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事宜均系口头协议,原告曹某某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后,任某某以装修墙柜面积计算不实,部分款项已从之前给原告的借款利息中折算为由,拒付剩余的装修款及装修材料款共计62304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曹某某将任某某诉至临洮法院。

案情核实过程中,曹某某认为其已按照任某某的要求完成装修施工,任某某理应付清装修款,而任某某认为装修存在墙柜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部分材料并未实际使用,但将价款计算在装修材料款中,墙柜单价双方陈述不一,部分价款已从原告借款的利息中折抵,双方对于案涉装修尾款及装修材料款金额始终争议分歧较大。

为深入调查了解,明晰案情,承办法官约双方当事人前往案涉房屋查看具体装修实况,进行现场调解。通过现场勘察、丈量,承办法官向双方耐心解释若案件继续审理,双方举证责任分配和需承担的鉴定费用、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向双方分析释明各自在合同履行中应尽的权利义务,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按照当天丈量的实际墙柜面积计算价款,扣减未使用的材料款金额,并将被告所称的借款利息予以折抵部分装修款项,双方当事人同意上述协商意见,就此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款项,纠纷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张晓菊)


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临洮四中,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广大师生送上春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唐晓博 摄)


● 监 制:杜金植 ● 编 审:李欣君

● 责任编辑:张陇霞 ● 编 辑:李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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