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妥善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有力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法律刚性背后的温情。


  案件追溯至2007年,原告从被告处购置了一块宅基地。此后,原、被告分别在相邻的宅基地上动工修建房屋,由此被告房屋前坪成为了原告回家的唯一必经之路。2017年,双方亲属因一些琐碎小事引发纠纷,后经派出所介入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明确约定被告需允许原告车辆正常通行其房屋前坪。后被告并未履行协议内容,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搬离放置在房屋前坪的油桶、木桶以及大小花盆等物品,确保自己通行道路无阻,且不再以任何物品阻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并在庭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深入探究这起纠纷背后的前因后果;庭审过程中,全面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及矛盾的核心症结所在。考虑到原、被告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法官在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从情、理、法多维角度出发,劝导双方放下过往成见,摒弃前嫌,以平和理性的心态解决问题。法官当庭释法,清晰阐释邻里之间在法律层面有为对方提供必要通行便利的义务,一番话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对立情绪得到了有效缓和。


  为从根本上化解这起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冒雨前往纠纷现场,实地勘察被告房屋前坪物品实际摆放状况,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双方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经过法官调解,被告最终同意将物品重新合理摆放,保障了原告的道路通行顺畅,原告也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双方握手言和,重归友好邻里关系。
  常言道,“和得邻里好,犹如拾片宝”。相邻权与相邻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邻里之间应当相互理解,换位思考,理性应对矛盾纠纷,共同营造睦邻友好的社会氛围。慈利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实质解纷为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
(来源:慈利法院 作者: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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