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强化柔性执法的警示作用,同时确保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因购进成本损失而产生风险,3月11日,广元市青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召集全县31家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单位,集中宣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前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为当前实施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贡献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



在宣贯会上,监管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新旧版本进行了对比解读,详细阐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要性、电动自行车的定义、铭牌与编码、车辆尺寸、动力电池、车速等多个关键方面。同时,结合常见问题,通过案例分析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电动摩托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阐释。监管人员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加强自查,完善购销台账,严禁非法改装蓄电池和变速器等行为,持续关注法规和标准的最新变化。

下一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销售者和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相关知识的了解,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同时,将严厉打击和惩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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