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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中国警方在线

披露了一起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典型案例

上海徐某正当防卫案

相关词条登上热搜

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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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去年3月说起

2024年3月7日这天

上海松江某小区内

楼上楼下因滴水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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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发生争执后,一楼的康某直接冲上二楼,踹开徐某家的门,冲进客厅,并将徐某按在沙发上用拳头实施殴打。


听到呼救声后,在厨房做饭的丈夫李某冲到客厅劝阻,顺手将菜刀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但康某继续挥拳脚踹徐某,并强行拉拽李某。徐某拿起桌上的菜刀砍了康某一下。


当事人 徐某:

他(康某)打一下两下,我也就算了,我的手一直在肚子上面,我喊不出来,因为我头是捂着的,我想我肯定要死了。

最终,徐某的这一刀致康某左顶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2024年4月,公安机关以

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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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徐某:

我伤到他,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被告什么故意伤害,我明明是受害者,怎么会被关到拘留所,然后关进去之后,我就想我的人生就完了。

检方介入:

防卫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检方认为,在这起事件中,徐某自己的头部、颈部、手背、手肘及腿部均被康某殴打致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姜丽媛 :

徐某与邻居康某因邻里琐事纠纷,康某上门责骂,并踹门闯入徐某家中,并对徐某实施持续殴打,徐某的生命权、健康权有受到侵害的现实紧迫威胁,在万分紧迫的情况下,徐某随手拿起餐桌上的菜刀朝康某挥砍了一刀,是为了制止康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经反复研究案情,办案检察官认为,从二人力量对比及伤势情况看,徐某的防卫行为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

同年5月

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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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姜丽媛:

因此徐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正当防卫行为,我院依法对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康某也因为对徐某实施殴打行为,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

对此,不少网友

纷纷给检察机关点赞


看看新闻记者: 陈菲茜

编辑: 康令侃

视频编辑: 季千滟

摄像: 刘青

责编: 朱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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