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0日晚6点,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每周案例研讨交流会如期举行,本次例会芙蓉导师由律所高级合伙人谢文辉律师担任。
基本案情: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合同还规定,若乙方未按时交货,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然而,乙方因生产问题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本次会议的讨论焦点集中在甲方是否有权要求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谢文辉律师指出,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惩罚,旨在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可以与实际损失并存,但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参会律师围绕这一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本案中,甲方不仅可以主张违约金,还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谢文辉律师进一步强调,法律不仅注重合同的履行,也注重对守约方的保护,确保其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据此,本周会议圆满结束,相信通过此次案例讨论会与指导律师全面具体的解答建议,实习律师能够对相关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将继续通过此类活动,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廖嘉芳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