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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民心工程变身"民怨工程",老旧小区为何变了味?
近日,老旧小区改造的话题,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3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市老旧小区全部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并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模式。
我想说的是,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依然避免不了有人在执行、落地的时候悄悄“ 打折”。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常州丽华二村老旧小区改造”的新闻。
作为2000年前建成的典型老旧小区,丽华二村的改造本应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却因执行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和沟通缺位,引发居民的强烈不满。
根据改造方案公示,项目涵盖外立面整治、景观市政改造及公共非机动车库建设等内容。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
本来规划好的停车场被建成一排二层门面房,部分区域甚至出租给超市,而原计划的老年助餐点也被改为商业用房。
中心广场被占据,原有的环湖步道和休闲区域也大幅缩减,老年人活动场所仅剩一处狭小的空间。
除此之外,业主还反映"单元门更换"、"门头改造"等基础项目未落实,公示的便民设施与实际建成内容也严重不符。
三刀认为,老旧小区改造表面上是为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但实际上,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摇身一变成了“唐僧肉”,有的甚至还会成为街道资产,租金收入流向不明。
一些地方将老旧小区改造异化为“形象工程”和“敛财工具”,置百姓利益于不顾。
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不仅暴露出权力滥用的深层问题,还让我们明白了其背后触目惊心的“资金黑洞”。
以某小区为例,240户居民的改造花费4000多万元,却仅完成外墙粉刷、下水道改造等基础工程,电梯加装等核心需求被搁置。
更离谱的是,改造后停车费从免费变为每月180元,一年超200万的收入直接进了社区和物业腰包。
这种“雁过拔毛”式的敛财,让本应用于改善民生的资金,成了某些人“发家致富”的杠杆。
另外,某些地方甚至与承包商沆瀣一气,通过层层转包、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手段,将改造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
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工程质量谁来买单?”
改造前公示,改造时变脸,改造后推诿。
从便民设施到商业用房,从停车场变身商业体,再加上程序违规、手续滞后、沟通不到位,仿佛这就是许多老旧小区改造的真实写照。
在丽华二村,新建的商业用房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身属于“违建”。
然而,面对业主的质疑,相关部门竟称“手续正在办理”,甚至以“便民需求”为借口逃避责任。
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是对法律的漠视和对民意的践踏。
根据《城乡规划法》,任何建设项目都需严格审批,但在实际操作中,“未批先建”、“边建边补”似乎已经成了常态。
更讽刺的是,当记者前往住建局采访时,竟被保安拦在门外,上演了一出“门难进、脸难看”的“霸道总裁”现形记。
面对频发的改造问题,我们不得不追问:老旧小区改造究竟该为谁服务?
说了这么多,不是不认可旧村改造,主要就是想通过此文章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
各地方应该彻底摒弃“政绩思维”,真正将百姓需求放在首位。
改造前应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改造中接受全程监督,改造后建立长效维护机制。
其次,还要强化监管问责,对违规操作等行为零容忍,让每一分改造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只有这样,才能让老旧小区改造温暖民心。
否则,类似常州的闹剧将不断上演,民生工程终会将沦为“民怨工程”。
你如何看待老旧小区改造?评论区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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