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其中,扬州检察4个案事例入选。

公益诉讼检察



△扬州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残联、市交通产业集团,就加强全市市区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磋商。

扬州检察机关就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全市改造公交站台128处,改造拆除铺装2200余平方面,新建盲道1400余米,改善残疾人就医、出行条件,有力促进人权保障,相关工作获全国残联肯定。


行政检察


△检察官在讨论案件

一起涉嫌网络销售假冒卷发器的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卢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之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给行政检察部门。在审查卷宗、征求专家意见、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后,办案组一致认为,应当建议行政机关给予卢某行政处罚。随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意见书》,督促卢某注册公司所在地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民事检察


△检察官看望病床上的陆某甲。

2014年11月,陆某乙驾驶轿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陆某甲发生碰撞,致陆某甲肢体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并长期康复治疗。陆某甲亲属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陆某乙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累计232万元,但一直未执行到位。后陆某甲亲属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2024年1月,江苏省检察院将该案交由扬州检察机关办理,扬州市县两级院坚持情理法并用,通过一体履职、多维监督,成功督促232万元执行款赔偿到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制图:张等等

编辑:吴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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