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一份律协的《行业处分决定书》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这份“处分书”中,曝光了四川一位律师与德阳市住建局副局长“合伙”争揽法律业务的脏事。
上述“处分书”显示,该律协在2024年8月20日收到司法局对某律师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一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职权对此不正当竞争一事立案调查。
经查明:某位律师在担任住建局法律顾问期间,利用该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为其提供的便利争揽法律业务,并承诺收益按比例给予后者感谢。2021年至2023年期间,该律师先后多次向副局长送出感谢费共计16.22万元。
虽然这份流传的“处分书”中将涉事者信息打了马赛克,笔者还是检索到相关信息。
2024年8月20日,雅安市司法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上述“处分书”一一对应。这位被处罚的律师姓Z,他的违法所得已上缴至德阳市纪委监委。
雅安市司法局认为,Z律师的上述行为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且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符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从重情节。
最终,雅安市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Z律师作出停止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分书”中,律协也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Z律师中止会员权利3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具体执行期限自2024年9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笔者继续检索,收受Z律师“感谢费”的那位副局长也浮出水面。近两年,先后有两位“德阳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被官宣落马,分别是郑某军和徐某明。
2024年5月,“廉洁四川”权威发布了德阳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某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2024年12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通报了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某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郑亚军和徐昌明均被查出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不过,对郑亚军的通报中提到,“经查,郑亚军理想信念丧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法律服务业务介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为他人在法律服务业务介绍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这说的不就是上述的脏事嘛。好在,涉案的两位“好搭档”均已被查处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