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丘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违法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商建罚决字〔2024〕第008号

二、案件名称:商丘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违法行为案

三、违法企业名称:商丘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6*****

五、法定代表人:刘**

六、主要违法事实:在神火大道与凯四街交叉口南100米的“商丘东华国际广场”装饰装修项目,建筑总面积59152.39平方米,项目整体为商场。其中一号楼负二至六层,面积为48626.46平方米,二号楼负二至三层,面积为4452.96平方米,三号楼负二至三层,面积为3194.13平方米,五号楼负二至三层,面积为2878.84平方米。该项目为商场,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该公司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2024年8月1日,装饰装修公司开始进场施工,截止到2024年12月13日项目基本完工。

七、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以上行为构成一般违法,处人民币壹拾叁万伍千元整(¥13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期限:2025年3月14日

九、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5年2月27日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