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神器”深受市民的青睐。但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增多,交通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近日,杨浦区行政复议局在办理审查交通违法类复议案件中,发现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的交通处罚行政争议多发,不少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杨浦区行政复议局结合近期全市开展的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梳理了其中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作普法释法提示。
问
驾驶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成年人吗?
答
不可以。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举个例子:小A上班要迟到了,让小B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其载到就近的地铁站,刚出小区门口,小A和小B就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小B发问:“我就把人载到一公里处的地铁站也不行吗?”
✏️复议提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灵活、轻便的交通工具,但其安全性相对较低。一旦遭遇交通事故,车上的人员易受到伤害。违法载人会进一步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在紧急情况下,驾驶人难以有效控制车辆平衡,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法条导读:《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三)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杨浦区行政复议局提醒您:
安全无小事,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驾驶。同时驾驶人员及所搭载的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扣。若在驾驶途中遇到交通警察核查搭乘人员年龄信息的,驾乘人员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信息。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违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