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变
记者刚刚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一起来关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市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据悉
2024年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60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196元
经过本次调整后,从2025年4月起,最低工资标准按2195元执行。按缴存比例为5%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109.75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109.75+109.75=219.5元。
新闻多看点
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福建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1%。
福州市各地将执行第二档,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福州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记者 江海
新媒体编辑 徐强
监制 管慧 王臻
福州晚报新媒体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注福州晚报,获取更多资讯
点亮和
转发分享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