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3月4日7版
全国人大代表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贵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透明度,让每一个市场主体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汕头超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贵松都十分关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小微企业发展普遍缺乏资金,申请到足额贷款不容易,要为此承担更高的融资成本,不利于他们创新和发展。”扎根制造业多年,黄贵松对此深有感触。
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履职过程中,黄贵松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到了新解法。
“汕头中院针对金融借贷利率较高的现象发出司法建议,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制定符合市场化需求的利率或相关费用标准,切实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仅使已背负较高利率的企业在法院调解下减负,后来者也能轻装上阵,实现了全方位多赢。”今年1月8日,黄贵松听取了汕头中院工作汇报,对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给出高度评价,也寄予新期待。
沿着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方向,汕头中院进一步延伸职能,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建立全面深化金融纠纷前端治理协同工作机制,保障金融“活水”滋养更多小微企业茁壮成长。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为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助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卓越贡献。”黄贵松赞许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汕头中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张涵青
采写:吁 青 邱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