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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原本是蕴含美好祝愿的“礼”,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如何返还彩礼往往会成为引发矛盾的焦点。近期,天门法院审理了两起这样的案件。

案例一

李先生与张女士于2024年初经人介绍相识,李先生按照当地习俗支付10余万元彩礼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女士疾病复发住院治疗,其间,李先生以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张女士返还彩礼10万元。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烈,且张女士正因病住院,身体状况不佳。鉴于此情况,承办法官提出以化解矛盾为主,力争案结事了的方针,多次通过上门、电话联系等方式,耐心细致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诉求,寻找调解突破口。

一方面,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并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彩礼返还问题。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并积极动员双方亲属参与调解,共同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均同意待张女士出院后,由李先生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张女士再返还剩余彩礼。

在张女士出院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在法官的见证下,张女士将9万元现金交到李先生手中。

案例二

2024年2月,宋先生与鄢女士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宋先生向鄢女士支付彩礼38.8万元。由于婚前对彼此了解较少,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未能好好沟通,双方时常发生争吵,仅仅在婚后两个月夫妻双方便开始分居生活。2024年8月,鄢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面对鄢女士的离婚请求,宋先生表示同意,但认为彩礼必须如数返还。为了寻求一个和平且公正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彩礼返还这一关键问题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经审理认为,宋先生给付彩礼的目的是希望与鄢女士建立家庭,共同生活,此共同生活是履行夫妻义务,享受夫妻权益的过程,该过程是长期的、稳定的,而非短期的、偶尔的。鄢女士仅与宋先生一起生活两个月后开始分居生活,未达到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鉴于双方已登记结婚并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综合本地农村习俗、双方生活时间长短、日常生活开销及过错责任,酌定鄢女士返还宋先生彩礼28万元。

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宋先生的家属向卢市法庭送来锦旗,对承办法官公正高效办案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彩礼作为传统习俗的一种,对于婚约有一定意义,但高价彩礼并不是婚姻长久的秘笈,爱与包容才是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石。男女双方对待婚姻大事,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嫁娶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司法实际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天门法院努力实现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积极倡导朴实勤俭的婚嫁风尚,让婚姻缘起于“真心”,让彩礼回归于“人情”。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楚天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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