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越媒体《民智网》的消息称,一名中国男子通过芒街口岸进出越南1132次,对出入境规定非常了解,最终,因非法运输货币罪被判刑8个月。

3月4日,广宁省人民法院对中国籍男子胡志强(Hu Zhi qiang)犯非法运输货币出境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胡志强出庭受审,图片来源:广宁省警方

据起诉书显示,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胡志强通过芒街国际边境口岸(广宁省)出入境越南和中国共计1132次。

因此,胡志强对出入境规定十分了解,包括边民可以随身携带6000元人民币而无需向海关申报的规定。

起诉书称,2024年11月12日,胡志强携带现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到芒街国际边境口岸,持边民证办理从越南前往中国的出境手续。

担心申报手续复杂,胡志强便萌生了逃避申报携带超额现金的想法。

起诉书称,“在办理出境手续前,胡志强将1万元人民币藏在身上的包里,将4万元人民币藏在两个风衣口袋里,每个口袋里装有2万元,以躲避申报和检查。”

当日下午5时10分,胡志强办完出境手续后,前往芒街国际口岸边防海关部门检查区。

在检查过程中,海关人员发现问题并逮捕了他,共缴获了500张中国100元人民币以及一定数量的资产和个人文件。

起诉书显示,胡志强从越南非法跨境运输至中国的资金总额近1.7亿越南盾。

经过审理,胡志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广宁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货币出境罪,判处被告人胡志强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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