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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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正确网络行为
积极营造安全网络环境
助力平安福州建设
从“自买自卖”到“退货退款”
骗保200万元终落网
经常网购的人对运费险并不陌生,这是保险公司为了解决消费者退换货的后顾之忧而推出一款产品,简单来说,购物时买了运费险,如果对网购商品不满意要退货,运费就由保险公司来出。这原本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提升网购的体验,但在陈某某看来,却是可以用来牟利的漏洞。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焦莉萍:在论坛里有人就曾经提到过,利用退赔运费险来赚取保险公司的钱,他灵机一动,觉得利用这个可以诈骗钱款。
按照运费险理赔规则,申请理赔运费险,必须有网购和退货的物流快递信息。于是,为了非法牟利,陈某某决定假戏真做,并对网购交易和申请理赔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精心设计,将“薅羊毛”的收益最大化。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焦莉萍:2020年至2022年9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其本人以及母亲和弟弟的身份信息,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同时利用他本人以及母亲等亲属的身份信息,在该平台注册多个买家账号。
在拥有了这些网购账号和网店账号后,陈某某就开始“自买自卖”之路。他用家人的账号在自己的网店购买大件商品,然后发出了一个空包裹,收到货后,再发起退货退款。而在退货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或者自行寄回。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会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直接线上免运费。但陈某某则选择自行寄回,同样退了个空包裹,然后将退货物流单号,填写到退货订单中,最终形成运费险赔付的交易闭环。
此后陈某某一发不可收拾,用不同网店、账号,频繁进行此类操作。直到2022年9月,阿里巴巴平台在后台巡查时,发现了陈某某及其亲属账号的异常,这件事也因此东窗事发。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焦莉萍:经司法审计,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及其控制的亲属支付宝账户共收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244350元。
检察官发现本案涉案金额较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较长,涉及的淘宝网店数量众多,并且交易记录繁杂,电子数据分散,数量庞大。面对证据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检察官深入研判、剖析,精心制定了详细的调查计划,联系电商平台、保险公司以及快递公司,细致了解电商平台运费险投保、理赔流程,获取更为全面准确的涉案网店信息、交易数据、物流信息以及保险理赔信息,厘清本案涉案金额。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挂职) 孙韶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初期仍然辩解自己实施的仅仅是“刷单”行为,目的就是为了提升经营网店的流量和销量,不曾想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我们全面梳理证据,结合陈某某涉案金额巨大等情节,耐心细致地与陈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陈某某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对我们真诚认罪悔罪。
闽侯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支持检察官的定罪量刑建议,最终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接下来,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涉电商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引导商家和消费者合理合法使用服务,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电商生态,保护真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福州广播电视台 闽侯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