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露买回来还没用多久,明显感觉不对劲......”
“这款洗发水用起来不像正品。”
有多名顾客反映,在孙某经营的专卖店里买到的洗护产品存在“瑕疵”。事实上,他们都是孙某售卖假冒知名品牌洗护用品的受害者。2024年12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经营不佳,他选择“真假掺卖”
早在2023年1月,孙某在电商平台开了一家网店,销售日用品,然而,大半年过去了,销量一直不温不火,时常处于亏损状态。一次偶然的机会,孙某结识了上家(已另处),对方称可以提供假冒S品牌的沐浴露,进价低、利润大。
“想在平台上卖S品牌的沐浴露,得先拿到品牌方的授权......”于是,孙某先是联系上了该品牌官方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正品,然后再从上家处购买“假货”。就这样,孙某开始在平台上“真假掺卖”。
打着知名品牌的旗号,孙某的店铺很快日销破万,于是便如法炮制般在店铺里售卖假冒其他知名品牌的洗发水产品,短短半年多时间,销售额就达到一百万元。
利欲熏心,他竟然传授犯罪方法
看到孙某这边生意做得“如火如荼”,其多年好友白某(已另处)便向其请教生意经,已经尝到甜头的孙某也是毫不吝啬将自己手中“真假货源”均告诉了对方,相应的,孙某也拿到了一定报酬作为“学费”。
一传十,十传百,孙某经营网店的能力逐渐吸引了不少亲朋好友,而他本人也愿意“倾囊相授”,包括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真假掺卖、提高店铺热度等等,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有十多家“类似”孙某“商业模式”的网店上线电商平台。
2024年6月,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假冒H、S品牌的洗护产品在部分省市大肆销售,经侦查后将孙某抓获,并顺藤摸瓜将孙某传授犯罪方法的多名嫌疑人悉数抓捕到案。
“大部分都是假货,如果有客户投诉我们,就再把真的寄给他们,本想瞒天过海糊弄过去,没想到还是......”坐在审讯室里,孙某后悔莫及,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对权利人的企业形象、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也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来历不明的日化产品,其中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检察官提醒广大经营者,千万不要为了牟利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切勿“知假售假”,以免最终落得人财两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应认准官方渠道,仔细甄别,警惕价格过分悬殊的商品,抵制“知假买假”,如果发现制造、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 | 金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