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三高四新·法治护航

买卖合同起纷争

温情调解化"心结"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鱼形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湖南某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化工材料买卖合同,原告按照签订的买卖合同向被告提供化工材料,但截至2025年2月,被告因故未及时支付货款,经双方对账,被告尚欠原告86210元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合法权益,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罗义武仔细查阅案卷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义务关系明确,又考虑到双方主体都是企业,本着“调解优先,助企解纷”的办案原则,开庭前先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并非故意拖欠款项,而是目前公司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部还清,希望原告能够宽限还款期限。承办法官罗义武从案件情况、情理和法理等多角度出发,努力为双方切实化解纠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主动作出让步,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被告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时间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赫山区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进一步强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坚持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发挥专业优势,持续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为赫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杜诗琴

2025年第38期之一

总第17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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