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高雁鸿/文图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未成年人选择骑电动车出行。虽然电动车的行驶速度相对机动车较慢,但稍有不慎仍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公正审理和高效判决,案件实现了服判息诉,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既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未成年人敲响了安全意识的警钟。案件审结后,当事人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3年5月某天夜间,16岁的小王驾驶电动二轮车逆向行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小王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住院治疗,花费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张某因多发肋骨骨折,伤残程度被评定为十级。张某遂将小王及其监护人诉至宛城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该案由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庭长王海燕承办。

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庭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为尽快使张某依法获得赔偿,同时尽可能减少案件对小王身心健康的影响,王海燕在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后,决定快审快办,减轻双方诉累。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围绕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陈述、举证和质证。经过开庭审理,王海燕结合案件事实、事故责任认定及原告的合理损失,依法判决被告小王及其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判决书作出后,王海燕向原、被告详细解读了判决内容,并就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责任划分依据及赔偿标准等进行了耐心解释。经过她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均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服判息诉。小王的监护人随后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案件圆满结案。

“感谢王海燕法官在办案中充分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高效快速、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案件审结后,小王的监护人向王海燕及其团队送来一面写有“廉洁高效 秉公办案”的锦旗,对法官高效、正直、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认可和感谢。王海燕在现场对小王的家长进行了法庭教育,希望小王及其家长能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确保未来出行安全。

此次案件的顺利审结,不仅体现了司法的高效与公正,也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提供了生动的案例,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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