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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话
大家已经入脑入心了
可这位大哥
却酒后驾驶摩托车去车管所上牌
这事
蜀黍也是第一次碰到……
案情回顾
近日
李某驾驶新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到射阳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
在机动车查验区验车时
查验民警闻到
该男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
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遂要求其配合
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李某情绪有些激动
狡辩称只是吃了些酒酿
并未饮酒
接着又辩解称
刚购置的是电瓶车
不是机动车
经检测,结果显示
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我上午刚买的车,中午朋友们一块庆祝,喝了3两多的白酒,下次再也不会酒后驾车了!”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某含泪承诺
自己再也不酒后开车了
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触碰酒驾、醉驾“红线”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千万别让“杯聚”变“悲剧”
来源:平安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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