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月28日,长沙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该政策有什么亮点?
长沙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读称,该政策明确了物业服务费收取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及组成。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等五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个物业服务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该政策明确了空置房优惠幅度及要求。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实行阶梯式优惠,即: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至第24个月(即空置期2年以内),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连续至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针对此事,网友们迅速围观,纷纷议论。
我们来看看网友们评论和观点:
空置房,没产生水电,燃气,垃圾,没有受任何服务,凭什么要交物业费,不合理的政策,不符合民心所向!
物业收费是民事法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如果是前者,政府有什么权利限制打折幅度?如果是后者,物业有什么资格成为行政主体?
对确实没有住的空置房,实行打折是正确的,因为没有享受服务,理应减少收费!
湖南衡阳珠江云锦是一分钱折也不愿意打,所以十年了我也没去收房。说实话,应该一分钱物业费也不应该收。
折扣太低了,应考虑民生。
长期空置房甚至是没有装修的房子收取部分物业费是合理的,全额收物业费就不合理了!比如:小区的公共资源未入住的业主没有享受等等。
云南昆明金尚俊园44层酷楼一层8户一平米2-2元。我5年没在里面住物业费一样价格,不交就起诉还要4千多元违约金。
绿化多数是售房时考虑房价里面了,后续养护投资很少,相反,为业主服务更能体现物业质量。如果为业主服务占少数,绿化占多数,是不是房地产政策要改改。
又向公平走了一小步,70%还是有些高,50%差不多,大部分物业其实干不了多少事,人浮于事劳民伤财制造矛盾!
- 不得不说,长期以来,空置房物业费一直是业主与物业争议的焦点。
业主认为,房屋空置未享受服务,全额缴费不合理;物业则表示,小区公共服务成本不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
此次长沙新规提出阶梯式优惠方案,特别是对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建立标准,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政策既考虑了业主的实际情况,减轻其经济负担,又保障了物业的合理收益,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从社会层面看,有助于激活楼市活力,促进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资源闲置。
当然,长沙物业费新规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在空置房认定方面,对于精装交付房屋,虽要求业主向物业服务人书面报告并提供水、电、气使用记录,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记录核实困难、业主与物业对记录解读不一致等问题。在保障性住房物业费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在限价情况下仍能提供优质服务,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总之,这次政策的出台,积极意义不可忽视,为解决物业收费难题提供了长沙方案,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借鉴经验。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与完善,有望构建更加和谐、公平、高效的物业管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可以说,这次新规的出现,又是湖南人敢为人先的创举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