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迟到后故意别停校车

2023年的一个早晨,张某驾车搭载妻儿,来到上海市嘉定区某路的校车上车点,要送孩子坐校车。然而,张某并没有在规定的发车时间前赶到,眼看已经到点,校车司机陆师傅遂按照时间节点正常发车,驶入高速前往学校。

迟到的张某因为校车没有等候,而心生不满,遂一脚油门驶上高速,追赶载有十余名小初学生的校车。

追上校车后,张某故意采用点刹、变道等方式别挡陆师傅驾驶的校车,迫使校车低速行驶后在道路中间停下。校车司机陆师傅为了保障行驶安全,启动车辆开往右侧应急车道,但张某依然连续多次故意采用刹车、变道等方式继续别挡陆师傅所驾车辆,严重影响陆师傅正常、安全行驶,致使校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最终停在应急车道内。待张某驾车离开后,校车才最终驶回学校。

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23年12月21日抓获张某,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构成危险驾驶罪获刑

嘉定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张某服判息诉,案件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 | 新闻晨报 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范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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