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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宝丽金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仪征宝丽金休闲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仪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2025年1月6日,我大队对位于仪征市真州镇国庆路161号中源商贸城17幢101的仪征宝丽金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联动测试部分应急照明灯不亮,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照表》编号002-1“较轻违法”第3点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仪征宝丽金休闲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5-02-08
处罚机关: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信息使用范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