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孙启明 张清
刚刚过去的传统节日春节于2024年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乙巳蛇年,逛非遗市集、赏非遗技艺、看非遗表演,传统文化的魅力在首个“非遗版”春节绚丽绽放。作为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我市各大老字号也在春节期间“火”出圈,极大增添了津城热闹喜庆的年味。
根据我国商务部2023年11月14日发布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名录》显示,天津拥有59家中华老字号。在2024年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中,天津又有10家企业入选,覆盖餐饮食品、日用百货、医药等多个行业。
这些历史悠久、享誉全国的“津”字招牌不仅是天津经济发展的深厚底蕴,更是天津文脉传承的宝贵载体,为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厚重的文化支撑。此外,老字号还以其涉及的包括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及包装装潢等在内的诸多知识产权权利,赋能、加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记者近日从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聚焦老字号发展,助力老字号振兴,近年来依法审理了多起涉老字号保护案件,为老字号企业排除困扰、保驾护航。
“八一三”还是“入一三”
烤鸭店傍名牌
构成不正当竞争
天津烤鸭店成立于1935年11月,前身是正阳春鸭子楼,毛泽东主席曾于1958年8月13日到此视察。为纪念这个“不平凡的日子”,正阳春鸭子楼改名为八一三食堂,后经审批又于1972年改名为天津烤鸭店。从正阳春鸭子楼到天津烤鸭店,持续经营近90年,历史悠久,“正阳春”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八一三”作为特定历史时期曾使用的字号,虽已不再使用,但相关公众仍会将8月13日毛泽东主席视察正阳春鸭子楼的历史事件与天津烤鸭店所积淀的美誉度相联系,形成较为稳定的对应关系。
被告入一三烤鸭餐饮公司(后更名为六某聚公司)与原告天津烤鸭店无任何关系。入一三烤鸭餐饮公司在和平区汉阳道经营烤鸭门店。其招牌为“八一三鸭子楼”,其店内装潢、菜单等材料以及在美团等网络平台开设的店铺中均使用了“八一三”“百年老店”字样及毛泽东主席视察正阳春鸭子楼的系列照片。美团等平台的用户曾对涉案店铺评价:“曾经接待过毛主席的饭店”“百年老店,百年经典”“选择老字号八一三”“好像和正阳春是一家店,店里有挂毛主席像”“他家原址在辽宁路,拆迁来了汉阳道”“天津八一三,就是久负盛名的天津烤鸭店,原名正阳春鸭子楼”等等,足以证明相关公众将六某聚公司经营的“八一三鸭子楼”与天津烤鸭店相混淆。故天津烤鸭店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天津烤鸭店系同业经营者,在企业字号中使用与“八一三”字形高度近似的“入一三”,在店面使用“八一三”标识、悬挂毛泽东主席视察正阳春鸭子楼的大幅照片,在主观上具有承袭、攀附“八一三”字号所累积的商誉的故意,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2024年12月,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入一三烤鸭餐饮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天津烤鸭店损失。
法官点评
天津烤鸭店系知名中华老字号企业,“八一三”既作为曾用的字号,亦作为其发生的特定历史事件,与天津烤鸭店之间已经形成了紧密联系。入一三烤鸭餐饮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店面使用“八一三”标识,悬挂毛泽东主席视察正阳春鸭子楼的大幅照片,足以引人误认其与天津烤鸭店存在特定联系,进而破坏天津烤鸭店的市场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商家在美团等平台上使用上述标识的行为,以及用户的评价,也会让很多来津外地游客误入假冒的老字号店铺,影响我市老字号企业对外形象。
结合此案,法官提示,老字号企业在保护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时,不仅需要关注自身字号、商标、商业秘密等,还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特定标识予以重视,及时制定知识产权方面的策略,尽早建立保护预防机制。充分利用平台、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发现侵权行为,不给恶意攀附的经营者可乘之机。此外,老字号企业除采取司法手段积极维权外,还可以通过向平台、市场监管局等进行投诉的方式,先行对侵权行为予以及时处理,防止因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过长造成对商誉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
“亨得利”还是“享得利”
老字号状告“李鬼”
维权获胜
清朝光绪年间,浙江定海的王光祖等人在宁波创办亨得利表店,后在上海、杭州、南京、济南等地开设亨得利钟表店。1918年,王光祖之子王行龙来津创办天津亨得利,1921年1月经工商正式登记,企业名称为“亨得利钟表眼镜分行”,经历史变革,于1980年更名为“天津市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得利公司)营业至今,经营范围包括钟表眼镜销售、钟表维修等。1993年,国内贸易部向亨得利公司颁发“中华老字号”证书。“亨得利”是历史悠久的“中华老字号”,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在天津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亨得利公司作为长期使用“亨得利”字号的经营主体,对该字号享有权利,有权阻止天津市地域范围内足以影响相关公众识别服务来源的不当使用行为。
天津享得利名钟表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得利名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注册成立。该公司的商铺外显著标有“享得利名钟表维修”“名表维修养护中心”等字样。该公司与亨得利公司均位于我市滨江道,距离较近。亨得利公司发现后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享得利名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亨得利公司遂要求享得利名公司唯一股东就享得利名公司侵害“亨得利”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享得利名公司作为同地区同行业的经营者,未尽到合理的避让义务,在成立时将包含“享得利”在内的“享得利名钟表维修”作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并使用在其店铺招牌之上,在该使用场景下相关公众容易将“享得利”当作其字号、将“名钟表维修”当作其服务内容,进而因“享得利”与“亨得利”的高度近似,产生该公司及所经营的店铺与亨得利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的错误认识从而导致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享得利名公司系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而未经依法清算,其唯一股东已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作出承诺,应就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2024年11月,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公司唯一股东赔偿亨得利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法官点评
老字号之所以备受消费者信赖和推崇,根本原因在于老字号承载着丰富的文化记忆和传统技艺,其长期积累的信誉和历史是质量和信任的象征。然而,老字号被“搭便车”“傍名牌”的现象层出不穷,不仅老字号持有者深受其害,很多消费者更是因此上当受骗,长期下去势必会贬损老字号持有者的形象。本案中,“亨得利”历经百年沧桑,经过了几代人的传承和发扬,才从一个小小的钟表铺发展成如今赫赫有名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其成功之路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走出来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作为经营者,不应只想着“走捷径”、“一味地模仿他人”的企业字号、商业标识等外在形象,从而忽略自身的商誉积累,而是应当将企业发展的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创新创造方面,不断提升自身的商业价值和软实力,逐渐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金字招牌。
超出特许经营范围卖货
“起士林”加盟商
被判违约
起士林大饭店是天津乃至中国最早的西餐厅,以制作西点著称,创建于清末,至今已逾百年历史,是驰名中外的餐饮品牌。起士林公司是“起士林”系列商标的持有人,“起士林”商标曾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起士林”品牌曾荣获天津老字号称号。起士林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曾对外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被特许人必须经营制作起士林西点系列产品,不准经营其他厂家的糕点,并约定被特许人所使用的产品包装不得擅自印刷,须经起士林公司同意后,由起士林公司安排生产等内容。后起士林公司经市场调查,发现某被特许人在其加盟店铺中销售的饼干、冰淇淋等非起士林公司提供的产品;该被特许人擅自委托案外人印制产品外包装,部分商品使用的外包装非起士林公司统一安排生产。起士林公司以该被特许人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并停止被特许人使用“起士林”标识及企业名称。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特许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遂判决支持了起士林公司的相关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老字号企业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品牌推广,一方面可以帮助品牌快速扩张、提升知名度,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质量控制、品牌维护等方面的挑战。因此,老字号品牌在采用加盟模式推广的过程中,应当确保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作为核心价值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特许经营合同中通过限定品牌使用范围及使用方式、明确退出机制、完善违约责任承担等方式要求被特许人尊重品牌价值、遵守品牌标准、维护品牌形象,必要时采取责令整改、函询协商、提起诉讼等方式保护品牌知识产权,推动老字号品牌的长远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本案中,被特许人在加盟店铺中销售了非加盟品牌的产品,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加盟商的需求。老字号企业在积极维权的同时,更应重视自身生产工艺的研发和产品创新,紧跟时代潮流,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审美相融合,做到创新而不忘本,续写历史的新传奇。
司法助力
擦亮“津”字招牌
“要使老字号历久弥新,不仅需要老字号企业自身修炼好‘内功’,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加快发展出更多质量稳、口碑佳的新产品;也需要我们司法机关保护好老字号的知识产权,给老字号守正创新夯实成长的沃土;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保护好老字号这一国粹之光,共同推动老字号传承发展。”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季红介绍,一中院多年来不断总结完善涉老字号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思路和方式,有效回应了社会对老字号保护的殷切期望与现实需求,以坚实的司法服务助力老字号企业行稳致远。2023年,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优异成绩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我们将不断加强对老字号的司法保护,为推动天津历史文化传承注入更加强大的法治力量。”结合老字号司法保护具体问题,李季红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 一是注重深挖历史脉络,审慎作出认定。在处理老字号纠纷时,深入了解老字号复杂的历史发展脉络,深挖老字号背后的故事,尤其是争议双方权利产生时的历史环境及其后续经营发展、权利流转等情况,比如老字号发展过程中经历的公私合营、合并分立等重大历史节点,以及多个市场主体长期共同使用相同标识、字号等现象。在摸清历史根源、尊重市场现状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进行考量和认定,避免因不熟悉老字号历史而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对老字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 二是注重弘扬诚实信用,规范市场秩序。在案件中仔细甄别相关行为是因复杂历史原因等造成的善意使用还是出于“傍名牌”“搭便车”心理、恶意攀附老字号商誉的行为,并作出合理、合情、合法的判决。在妥善平衡市场竞争、民族文化传承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裁判促进老字号发展,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同时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尊重知识产权,助力形成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有序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
● 三是注重利于传承发展,加大保护力度。重视老字号对我国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的巨大、独特价值,贯彻益于老字号保护和传承这一主线,有力保护在先经营、善意经营、持续经营的老字号主体。针对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的行为,合法合理地确定侵权责任,实现保护范围、保护强度与老字号品牌价值及其知识产权独创性、贡献度等因素相适应。严厉打击模仿使用老字号、恶意抢注侵犯老字号企业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故意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犯老字号权益的违法成本,震慑潜在不法主体,为老字号持续、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 四是注重贯彻“如我在诉”,强化全链条保护。坚决贯彻对老字号的快保护、严保护。根据案件实际,努力实现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既保障历久弥新的老字号权利得到快速有效保护,也要让老字号企业吃下“定心丸”,无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更大范围的协同保护,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密切与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业务交流,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日常注意挖掘涉老字号经营和保护的相关深层问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调查研究、开展普法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老字号领域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形成护航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治本之策。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