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勇)近日,陕西省蒲城法院通过庭后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案款。这一举措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展现了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原告党某诉称,2016年渭南某公司承包了蒲城一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被告王某,被告王某又将部分分项工程分包给原告党某,双方并达成口头协议。工程竣工后,原、被告双方一直未进行结算。原告党某称被告王某至今仍欠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被告王某则辩称,其已与原告党某完成了全部工程量的核对,并付清了工程款,且已超付,相反原告党某完成的工程存在质量及延迟交工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升级。

经开庭审理,民二庭承办法官李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加之各自证据不充分,增加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遂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被告王某释明合同效力及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党某分析案情及法律风险,建议双方考虑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之后,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就工程价款金额、付款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王某当即履行了首期付款义务,原告党某对调解结案很满意。

本案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矛盾旷日持久,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秉持“定分”重在“止争”的理念,精准把握当事人诉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通过情法并举的方式,调处矛盾纠纷,体现了法院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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