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一审结束已经两个多月,二审依然没有开庭。最近,他的辩护律师孙晓洋透露了一些进展,我们可以透过其中的蛛丝马迹,分析一下李铁现在面临的境况。
第一,李铁到底关押在哪里?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足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2月2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李铁的上诉书。
今年2月26日,李铁的代理律师孙晓洋发文称,2024年终岁尾时由于自己身体抱恙,所以有一段时间没来会见李铁,26日来到这里,带来了25日下午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合议庭交流的详细情况。
此外,她还配上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显示,孙律师正乘车前往咸宁市某地,但在车辆驶入该地之前,就切换到其他画面了,应该是不便拍摄,而此地,就是孙律师会见李铁的地点,即李铁关押的地点。
虽然孙律师没有点明具体所在,但结合网络搜索识图,不难发现这里就是湖北省咸宁监狱!也就是说,李铁现在就关押在咸宁监狱,不是看守所,而是监狱。
第二,李铁二审是在哪里?
按照法律规定,既然李铁的一审是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二审就是由上级人民法院,也就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而二审即终审。
孙律师也证实了这一点。她发文称,2月25日下午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合议庭交换意见,全面充分地阐述了二审意见,庭长和承办法官在3个小时的时间里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并对律师的责任心给予高度肯定。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所以二审开庭之前,李铁需要从咸宁转移到武汉。
第三,想减刑,该咋办?
会见李铁之后,孙律师表示:“当事人和律师继续选择相信和希冀,并为之积蓄了足够的耐心。”这说明她和李铁对于减刑还是抱有希望和耐心的。
李铁一审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他选择在宣判后的第10天也就是上诉截止日进行上诉,说明其对一审判决结果不认可。通常,上诉人希望通过上诉争取更短的刑期,以便能早日重获自由。
目前看来,李铁上诉的理由之一,就是自认为不是 “国家工作人员” ,与受贿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相冲突,这是一个法律定性问题,应该会成为二审的焦点。
要知道,受贿罪的最高刑是死刑,李铁在国足主帅的位置上受贿5089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过往案例,单单这一个罪行,通常就是1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他最终是数罪并罚,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反过来说,如果李铁被判没有犯受贿罪,那么几乎肯定会减刑,不会到20年有期徒刑那么重。
另一个上诉理由,同样也是二审的焦点:李铁和律师认为一审没有考虑“立功表现” 等情节,希望以此来寻求减刑空间。而根据法律规定,上诉不会加重李铁的刑罚,所以怎么样也要尝试一下。
孙律师表示,“不论什么样的案件,都要回归到证据和事实的本真。二审期间,作为辩护律师,必将竭尽全力追求真相的回归,让事实展露真容。 ”
与之相对应的,所谓“证据”的本真,或许就包括李铁的立功表现,以及他在一审期间曾否认过的罪行;所谓“事实”的本真,或许就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