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于2月27日作出的“沧新卫医罚[2025]Y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查明,沧州市新华区车站办事处荷花池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一名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以上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对沧州市新华区车站办事处荷花池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1000元。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