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将一些赌博活动改头换面,不法之手从“线下”伸向“线上”,令人防不胜防。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17年,小海在微信群里点击某赌博网站的链接,并按照提示注册成为会员,绑定个人银行卡参与赌博,该赌博平台不仅可以赌博,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佣金和返利。随后小海通过分享链接的方式,发展他人成为下级会员,2017年至2021年期间,小海共发展下线40余个,非法获利6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海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发展玩家、会员、下线,从赌博网站获取利润分成,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小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缴纳罚金,退缴违法所得情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说法
纪静静
北关区人民法院
一级法官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开设赌场已经不局限于以往的线下模式。广大群众要谨防落入网络赌博的陷阱,切勿贪图微薄小利,在他人邀约下通过网络下载赌博APP或登录赌博网站参与赌博,更不能明知是赌博网站而担任代理,发展下线、参与利润分成,否则将触犯法律底线,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