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必须曝光这个令人发指的事儿!女子两年间竟被家暴16次,而那个毫无人性的渣男,最后居然只被判了11年!这怎能不让人愤怒?我们该如何做,才能让他真正罪有应得呢?
先来看看,这个家暴男贺某对小谢的所作所为,到底构成了哪些罪。
贺某和小谢结婚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对小谢的暴力行为越来越疯狂。从一开始的拳打脚踢,发展到后来用刀砍、拿棍打,甚至在公共场合也对小谢肆意羞辱,完全不顾及她的尊严。更过分的是,小谢怀孕期间,贺某的暴行也没有停止,这导致小谢身受重伤,余生都只能挂着粪袋生活,实在是太可怜了!
案发当天,小谢实在忍无可忍,跑去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和离婚,可因为手续问题没能马上办好。谁能想到,离开法院后,贺某就像个恶魔一样跟踪小谢到了酒店,然后又对她进行了一顿毒打。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这里的“故意伤害”,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别人身体,还故意去做,并且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后果。贺某对小谢实施的家暴行为,他心里清楚会让小谢受伤,却还是不停地伤害她,最终导致小谢重伤,这种恶劣行径,妥妥地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而且他情节这么恶劣,肯定要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再看《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要受到相应处罚。贺某和小谢是一家人,可贺某却不停地对小谢施暴,又是辱骂又是殴打。他明知道这样会伤害小谢,却一次又一次地实施暴力。这不仅让小谢身体受伤,精神上也遭受了极大的折磨。就算公安机关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贺某还书面保证不再施暴之后,他依旧我行我素,情节简直恶劣到极点,所以他也构成了虐待罪。
这样看来,贺某对小谢的行为,同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
可能有人会问,小谢两年被家暴16次,这么严重的情况,贺某的行为为什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当时,贺某因为不满小谢提出离婚,就跟踪她到酒店房间,然后对小谢的胸腹部又打又踢,导致小谢腹、胸、腰等多处受重伤。
在我国刑法里,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两者的主观故意是不一样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是想伤害别人的身体;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是想要剥夺别人的生命,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让别人死亡,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贺某虽然对小谢实施了多次家暴,让小谢身心遭受重创,但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贺某有剥夺小谢生命的故意。而且,贺某施暴后,还买了止痛药物,拨打了120电话,把小谢送去医院抢救。所以,法院认定贺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构成故意伤害罪。
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刑罚,要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来判。要是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小谢虽然受了重伤,但贺某的行为没有导致她死亡,也不属于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所以一审法院只能在“致人重伤”对应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
要是想认定贺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就得有证据证明他有杀人的故意。比如说,贺某曾经扬言要杀死小谢;或者在实施家暴时,用了足以致命的暴力手段;又或者对小谢的致命部位进行猛烈打击;再或者施暴后,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甚至逃离现场、销毁证据。要是能收集到这些方面的证据,那就可以认定他有剥夺小谢生命的故意。
所以,就目前的证据来看,没办法证明贺某有杀害小谢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他构成故意杀人罪。
还有一个问题,本案中贺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吗?自首是不是就能让他从轻处罚呢?
贺某在酒店对小谢施暴后,酒店的装修工人听到小谢的呼救声,赶紧跑过来要求开门,还告诉贺某已经报警了。之后,贺某主动给派出所打电话,承认自己又对妻子施暴了,然后按照民警的要求,把小谢送到医院,接着又去派出所配合调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首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谓“自动投案”,就是在警察还没找到你,或者虽然找到你但还没问话、没抓你之前,你自己主动去找警察。要是知道别人已经报案了,还留在现场等警察来,被抓的时候不反抗,并且如实交代,这也算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不只是说出犯罪事实,还得包括一些基本信息,比如有没有前科等。
贺某在酒店知道别人报警后,选择留在现场,还主动跟民警说明情况,送小谢去医院后,又主动投案,这一系列行为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而且,贺某在整个过程中,对殴打小谢的主要事实都如实交代了,所以可以认定他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自首。
不过,虽然贺某构成自首,但他对小谢实施暴力,让小谢全身多处受伤,后果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法院认为,即便贺某有自首情节,也不足以成为对他从轻处罚的充分理由。
所以说,本案中贺某的行为构成自首,但法院并没有对他从轻处罚。
对于小谢两年被家暴16次,最后贺某却只被判11年有期徒刑,大多数人都觉得这不足以体现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但要想让贺某被判更重的刑罚,也许只能指望小谢他们能收集到更多能证明贺某罪行严重的证据。
在这里,也要提醒所有正在遭受家暴的朋友们,一旦遭遇家暴,一定要第一时间尽量逃离暴力现场,千万不要和施暴者正面冲突。可以赶紧找亲朋好友帮忙,或者马上拨打110报警电话,去安全的地方避难。同时,大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平时要积极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起诉施暴者。这些证据包括被破坏的衣物、施暴者使用的凶器等物品,还有医院的诊断证明、验伤报告、医药费收据和病例等书面材料。要是曾经报过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也是重要的证据。邻居、亲友等人的证言,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情况。如果受害者或目击者在暴力发生时拍了照片或视频录像,这些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收集到的证据一定要妥善保存,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找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帮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能远离家暴,生活在安全和幸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