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释义为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之人。在乡村开展执行工作时,通过邀请乡贤参与,发挥乡贤“人地两熟”优势,有助于解开当事人“心结”,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马某和李某系前后邻居,李某平时在外务工,不常在村里居住,马某未经李某同意,对李某房屋大门位置进行了改动,并在原大门位置西侧修建厨房,影响李某出行。
李某多次与马某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将大门恢复原状并拆除厨房,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邻居,需要长久相处,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产生社会隐患。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勘查,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深层次原因,并邀请当地“乡贤”共同来到马某家中,法官说法理,“乡贤”讲情理,以“远亲不如近邻”等道理耐心劝解马某的同时,向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与“乡贤”的共同努力下,马某主动将李某房屋的大门恢复原状,但迟迟不肯拆除厨房。
为兑现李某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案涉厨房进行强制拆除。为避免激化邻里矛盾,执行法官向当地“乡贤”介绍了执行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乡贤”见证执行。
实施强制执行当日,执行法官组织专业拆除队伍,对厨房进行拆除,当地“乡贤”在现场全程见证执行。在拆除过程中,执行法官要求现场工人将拆除后的砖块摆放整齐,保证砖块可再次使用,最大限度减少了马某的损失。经过6小时的工作,马某搭建的厨房拆除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长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