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种田情结的人来说,刨地、侍弄庄稼是他们生活的意义。近日,崇明两家农户因在宅基地置换空出的土地上抢种农作物闹出矛盾,辖区派出所会同职能部门调查土地权益关系,统一解释口径,通过三所联动调解机制,帮助当事双方合理解决“土地之争”。
2024年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家住崇明区竖新镇跃进村的张阿婆一家,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搬入新居。机械离场后,置换宅基地上的屋舍被移为平地,经过三个多月的雨露滋润,该片空地杂草茂盛,吐露出泥土的芬芳气息。住在张阿婆原宅基地北侧的邻居施老伯,看到这块重新露出来的土地有了肥力,便动起心思,依据“空地不种白不种”的认知,他在上面开垦出一多半地来,自行整整齐齐的栽下了黄杨树苗。
仅过了一个月,张阿婆第一次从集中居住地返回老宅基地,自从搬进新居后,再也没有自留地给她侍弄,觉得浑身不自在的她想到空出来的宅基地,回去准备种菜。这一看不要紧,空地上哪还有她种菜的地方,张阿婆急脾气,不问谁种下的黄杨树苗,三下五除二全部拔除,转而将自己带来的甜芦粟苗、黄瓜苗、茄子苗等速度种上。等施老伯回家看到时,空地上的农作物已经换了内容。
施老伯不甘心,为了弄清楚空地的权属,他询问了村委会,得到的答复是该土地已被政府回收,归集体所有,村民可以临时种植。考虑到以前过得去的邻里关系,施老伯没有找张阿婆理论,他在那块空地上找了一个边角地,将黄杨树苗重新种上。施老伯没想到的是,一星期后张阿婆回来施肥,她容不下他人种在老宅基地上的作物,那些黄杨树苗再次被她拔掉。这回惹恼了施老伯,他没有再顾及情面,一气之下也拔掉了张阿婆种植的蔬果。至此,双方矛盾摆上了明面,邻里情谊在反复拉扯中消磨殆尽。
去年年底,双方家属都看不过去后,张阿婆丈夫与施老伯妻子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两家都不在该土地上种植作物。可惜的是,两名当事人均不认可此协议,特别是张阿婆,她认为自己理应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并继续种植庄稼,双方矛盾带进新的一年。
今年2月15日,张阿婆与施老伯两人在空地再次相遇,言语不和后互相辱骂推搡起来。竖新派出所接到报警,民警立即到现场制止,并通过走访周边村民,调取宅基地置换协议等关键证据,发现双方矛盾的症结在于政策衔接的法律真空。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镇政府文件显示,宅基地置换采取“先腾退后补偿”模式,在补偿款未全额发放期间,原使用权并未完全灭失,张阿婆的情况就属于这种。
土地纠纷容易激化矛盾,竖新派出所随即联合镇村建所、司法所在镇政府会议上提出该问题,后经组织专题会议讨论,最终认为:在宅基地回收后且尚未获得全额补贴款项前,原使用权人可进行非建筑性使用,补贴款全部到位后则由政府统一回收处置。这份带着法律温度的文件,为化解此类矛盾纠纷提供了制度支撑。
明确宅基地置换空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后,竖新派出所启动三所联动机制,会同司法所调解员,向张阿婆和施老伯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一方面,向张阿婆解释了宅基地使用权在不同阶段的规定,让她明白自己在未拿到全额补贴款前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向施老伯说明张阿婆的诉求合理,劝其理解。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激烈讨论,最终达成调解结果:张阿婆可以继续在原宅基地种植庄稼,直至补贴款全部到位;前期施老伯破坏张阿婆庄稼的行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双方就发生的肢体冲突互不追究法律责任。随着调解书上红手印的郑重落下,这场“土地之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原标题:邻里为抢种宅基地置换空地闹疆关系,权益所属该如何厘清?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解敏 通讯员 陈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