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闫静 记者 严君臣)在通信营业厅、手机店等场所办理业务时,一些用户会直接让业务员操作手机。殊不知,这样做可能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2月2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皋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钱某是一家通讯器材经营部的经营人,在网上无意间结识了徐某(另案处理)。徐某自称可以给钱某提供一条“生财之道”,只要用客户的手机号码在特定App上注册,并将手机接收的验证码发到一个群里,然后删除短信,凭操作单数即可领取佣金。动动手指就能轻轻松松赚钱的“好差事”令钱某心动不已。在“发家致富”的诱惑下,钱某进了徐某建立的“拉新群”。
经查,钱某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2024年2月至2024年5月间,在其经营的通讯器材经营部内,利用其帮客户办理手机业务的便利,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的手机号及验证码发给他人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或利用客户手机下载网络平台客户端并用客户手机号注册网络平台账号赚取佣金,非法获利人民币782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钱某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属从重处罚情节。最终,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判处钱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出售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重灾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传播,易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敲诈勒索、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关联交织,为实施后续犯罪行为提供帮助,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甚至人身、财产安全。
法官提醒相关从业人员,应提高职业操守,规范从业行为,自觉承担客户、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个人信息获取和使用原则。广大群众办理业务、维修、缴费等需要他人代为操作手机时,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守护好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