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作为最需要呵护的群体,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家庭的未来,更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近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该院联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专项行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用有温度的担当和作为,成功为309名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共绘救助同心圆
亲情教育促回归
小周(化名)是一名初三学生,2014年4月父母离异后,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院判决小周的母亲郑某某支付抚养费,可一直未执行到位,因为郑某某既无社保缴纳记录,也无缴税记录且无可供执行财产。
2024年9月26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借助“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比法院、人社、税务等单位的线上数据,发现该案可能另有隐情。
原来,郑某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不仅无法打工挣钱,每月还需要花费4000余元治疗疾病。小周的父亲每月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收入微薄,还需要赡养家中高龄的祖父,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
面对这个需要司法救助的家庭,他们的问题是否能够“一救了结”?司法机关找到了答案。
为了进一步解决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问题,2024年10月17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与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共同召集部分抚养费未履行到位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体谈话,以案释法,告知他们法律后果,督促他们支付抚养费。同时,针对郑某某与小周母子俩关系紧张的问题,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从“法、理、情”三方面向郑某某阐释作为母亲的责任与义务。
郑某某愧疚地表示:“我知道错了,等我的病好了,一定去打工挣钱支付抚养费。”2024年12月2日,为了缓解小周家的生活困境,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小林(化名)的家庭也面临相似的境遇。父母离异后,小林跟着妈妈住在外公外婆家。小林的妈妈没有工作,主要精力都用于照顾小林,面对较高的生活开支,只能依靠向亲戚朋友借钱或者刷信用卡维持。
2024年10月,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一边通过“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一边针对小林的父亲未支付抚养费、监护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联合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督促监护令》,告诫小林的父亲离婚后仍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向其阐明监护缺位的危害。
为了进一步保护小林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会同教育、民政、学校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个案救助会”。最终,学校减免了小林的学杂费,民政部门也为其家庭提供了相应的救助。
抚养费支付问题,关乎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始终把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应执尽执,应救尽救’原则,解决未成年人生活之困,帮助其渡过难关。”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
刚柔并济联合力
助力保护促成长
“感谢执行法官和检察官,有了这笔抚养费,我的生活也有了着落。”拿到被长期拖欠的抚养费,小罗(化名)激动地说。
小罗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小罗跟着父亲生活,母亲王某某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022年7月,因王某某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小罗将其诉至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长期拒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小罗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7月,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类似多起抚养费执行案的监督线索,于是将这些线索移送至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通过恢复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这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刚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举措之一。同时,检察机关协助法院做好对被执行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情感教育,柔性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支付抚养费是你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针对你有能力执行但又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我们可以对你进行司法拘留,你要考虑清楚后果……”2024年10月25日,在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合力办理下,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到支付抚养费是自己的法定义务,当场向小罗给付了长期拖欠的抚养费4万余元。
“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监督履职、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督促当事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
抚养费岂容虚假
雷霆打击正清风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专项行动中,将一起案件线索移交金堂县人民法院后,牵出一场关于责任与谎言的闹剧。
2024年11月8日,被执行人石某在法律的震慑面前,妄图以虚假执行和解协议蒙混过关,声称抚养费已履行到位,编织出看似完美的谎言。然而,当金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联系到申请执行人小石(化名)及其家属核实情况时,他们回答称:“法官同志,我们根本没有签过什么协议,娃儿的抚养费他一分钱都没有给!”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石某并未如实支付小石的抚养费。
自以为是的石某为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24年11月18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石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石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签署了真正的和解协议,承诺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在这场抚养费给付的博弈中,司法公正从未缺席。
2024年,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专项行动中,成都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法监督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向人民法院移送线索711条,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案件520件。成都市检察机关共为309名未成年人监督执行到位抚养费89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9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随着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专项行动全面开展,这场润泽万物的及时雨必将精准滴灌到每一个需要关爱的角落,更多需要被呵护的孩子能够在公平正义的蓝天下茁壮成长,更多的家庭能在法治保障的港湾中重拾安宁。
(来源:四川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