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西部法治报以《神木倾心调解化纠纷》为题,对神木法院倾心化解合同纠纷进行了报道。
全文如下:
“太谢谢你们了,帮我要到了拖欠一年的货款!”2月18日,神木市人民法院锦界法庭收到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 尽心尽责暖人心”的锦旗,当事人高某某对法庭驻庭调解员表达了诚挚谢意。
2023年年底,原告高某某与李某某约定,由原告高某某为李某某位于神木市锦界镇某村的房屋提供装修材料,李某某向原告高某某支付货款。原告高某某提供装修材料后,双方于2024年1月18日进行结算,李某某欠装修材料款共计9800元。李某某支付900元后因病去世,原告向李某某的妻子尚某某与儿子李某催要剩余材料款未果,无奈向神木市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该案后,锦界法庭驻庭调解员王秀瑜为妥善解决纠纷,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一方面向李某某的妻子和儿子释法明理,提出装修材料款虽然系已经去世的李某某所欠,但李某某购买装修材料的行为系李某某夫妻二人共同生活需要,系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尚某某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且被告李某作为李某某的继承人,依法应当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另一方面,积极与原告沟通,望其考虑到李某某突然离世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变故,希望高某某可以在还款数额及利息上进行让步。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就调解达成一致,李某某的儿子表示愿意承担还款义务,并当即向原告高某某一次性偿还材料款7800元,原告高某某自愿撤回本案的起诉。至此,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西部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