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阳法院依法对一起煤炭领域,运输者运输途中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的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陈某某等九名被告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情简介

2023年,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在履行煤炭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中,偷梁换柱,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劣质煤炭,在运输途中,将原运输的优质煤炭与自行配备的劣质煤炭进行整车更换,企图以次充好,非法牟利。煤场工作人员在收货时发现煤炭质量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随即报警。经查,该团伙在短短两个月内,利用相同手法作案十几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等九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类煤炭运输领域“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盗窃、诈骗犯罪活动在近年来较为猖獗,扰乱煤炭市场有序运行。此案的侦破和宣判,有力打击了该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诚信守法经营,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审 核: 白 丽

作 者: 贾彩英 席生涛

编 辑: 尤乙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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