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健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自《意见》施行以来,根据新的入罪标准,去年1至11月,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最高检副检察长苗生明介绍,《意见》是巩固十多年醉驾治理经验和成效,推动我国醉驾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的重要举措。《意见》统一了全国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有力维护了法治统一。

按照《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意见》规定的15种从重情节的,不再按照犯罪处理,同时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醉驾行为人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意见》出台后,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但是检察机关从严把握不起诉标准,从严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判处实刑率上升至63%,刑事处罚力度加重。去年1至11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5.5万人,同比下降16.8%。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3万余人,不起诉率约为10%,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苗生明表示,由于行刑衔接更加顺畅,醉驾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全年检察机关对醉驾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万余人。同时,检察机关落实《意见》规定的加强普法宣传、源头预防等要求,会同其他执法机关加强醉驾综合治理,全年醉驾案件发案量下降、涉酒驾醉驾亡人事故量下降,进一步巩固提升醉驾治理成效,有力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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