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院日前在仪征新集巡回审判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涉案两名被告人是某企业的环保工作人员,为逃避职能部门监管,竟然篡改排污数据,结果落得刑事处罚的下场。今天(2月25日),经开区法院通报了有关案件详情。


2023年底,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发现仪征当地有一家企业的排污数据出现异常,在调阅相关视频后看到,曾有企业工作人员违规进入在线监测室。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随后会同公安部门到场展开调查,企业环保负责人杨某和设备运维人员纪某对篡改数据一事供认不讳。经开区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吴江:

杨某指使本单位人员将监测设备采样管插入装有自来水或自制稀释废水的容器中,以替换水样的方法干扰监测设备、篡改监测数据,对外排放超标废水,逃避环保部门监管。


原来,杨某在注意到企业排污COD数值偏高后,防止环保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便向纪某寻求解决办法,纪某提出以自来水替换监测水样来降低COD数值,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经认定,废水超标排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数额为人民币25500元。

我们国家对排污许可以及日常监管均有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任何人擅自干扰篡改排污设施、排污数据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污染环境等罪名。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单位某印染公司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杨某、纪某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庭审中,法官还结合该案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同时也对旁听企业人员进行了环保法律宣传。

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甚至铤而走险,弄虚作假。

来源:扬州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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