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有效维护我县生态安全。根据江西省公安厅和赣州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县公安局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从严打击以下犯罪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重点打击破坏鸟类资源犯罪行为:一是查处以网捕、诱捕、强光、仿声、捣毁巢穴、捣蛋、火攻、烟熏以及使用猎夹、猎套、地枪、排铳、弹弓等方式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查处非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携带、食用、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三是查处非法土地开发、肆意砍伐森林、违规围堰种植、违法围湖养殖、违法开垦湿地、非法采砂捕捞等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行为。

二、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500-2000元的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电话:110或0797-3814302、1887976385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崇义县公安局

2025年2月24日

来源:崇义公安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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