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上个厕所也要有限制?

近日,

一网友称入职某公司,

结果公司要求4小时只能去2次厕所,

且每次不能超过7分钟,

这合理吗?

近日, 刚刚经历离职风波的小刘(化名)向媒体反映,他此前就职的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次数,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迟到还将面临200元一次的罚款 。


因无法忍受公司的“高压管理”,小刘在入职一周后选择离职,但被扣罚了部分工资。 对此,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小刘所称的限制如厕时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否认,但表示“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此类不合格规定,我们将立即予以纠正”。

目前,深圳市福海街道劳动办已介入调查,并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尽管公司负责人对于小刘的指控“否认三连”,但小刘提供了疑似工厂管理人员的录音,以及员工上厕所时必须携带的“离岗证”照片,这至少证明,小刘在工作中曾遭受过这样的对待。而且,劳动部门也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相关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督促整改通知书,不管是个别部门的“加码”规定,还是没有写在明处的“潜规则”,都足以说明该公司在用工中的确存在不顾劳动者身心健康,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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